国家药监局采取具体措施防控甲型H1N1流感

  • 2009-05-05

  连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防控甲型H1N1流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4月30日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发出通知部署防控工作后,进一步组织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物审评审批专家组,作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物研发先期介入、迅速进行审评审批的技术储备;二是组织受理、审评、检验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新药的注册进行特别审评审批的工作准备;三是继续密切关注我国神经氨酸酶类抗流感一类新药的研制情况;四是深入企业了解我国流感疫苗企业季节性疫苗以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计划及产能情况;五是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加强监管,保障药品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为了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质量,专门制定了《中检所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检验预案》,即按照样品应急检验程序,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受理药品、疫苗和诊断试剂的检验检测工作以及检验检测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甘肃、吉林、浙江等地深入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把加强对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作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点,保证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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