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 2009-10-10

  
        卫生部门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庆典活动和国庆长假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针对今年国庆卫生保障任务重、假期出游人数多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正在蔓延等新情况、新特点,卫生部和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周密安排。9月初,卫生部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卫生系统国庆节前后医疗卫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9月29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卫生部紧急召开卫生系统视频工作会议,对国庆节期间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国庆节期间卫生应急、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完善信息通报程序、应急队伍调动和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和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加强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A型肉毒毒素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庆典活动和假日期间的医疗卫生安全。同时,为满足人民群众假日期间的医疗服务需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假日期间的医疗服务,合理安排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工作,切实方便群众就医。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卫生系统在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卫生部每日确定1位部领导负责带班,1名司局负责同志到部24小时值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假期值班制度。同时,建立了北京、天津、河北、新疆、西藏等重点省份国庆期间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突发急性传染病、群体性事件的相关信息,确保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卫生部还与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等建立了每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重点关注国庆阅兵等相关疫情信息,为尽早有效防控突发事件争取主动。

        节日期间,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鼠疫、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以及突发事件、聚集性疾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还加大了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力度,采取严密措施防范食物中毒和饮用水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为有效遏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快速蔓延,卫生部门按照“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加强了节日期间流感样病例监测和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工作,有效防范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国庆节期间,西藏发生我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后,卫生部高度重视,于10月6日下午紧急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和近期重症和死亡病例情况进行通报,对国庆节后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电视电话会后,卫生部又召开了全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视频培训会议,对各省和省会城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成员、省会城市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成员、省(区、市)和省会城市定点医院、后备医院负责同志及临床专家组成员进行了以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早期识别、判定标准、程序及救治原则为主要内容的视频培训。

        总体看,国庆假日期间医疗卫生秩序良好。9月30日15时至10月8日15时,境内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2920例,其中境外输入15例,境内感染2905例;西藏报告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死亡病例,广东、北京、湖南各报告1例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此外,各地未报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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