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仍是今年工作重中之重

  • 2011-01-07

        维护群众利益是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医改要突出重点,让百姓受惠。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昨天开幕的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是实施近期医改重点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卫生工作意义重大。医改仍然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实惠。

 

  据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到今年年底,要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陈竺说,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上升的可喜局面,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制度实施效果初步显现。下一步,各地要在机构定位、编制、财政补助等相关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群众用药负担降下来,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惠”。

 

  目前,16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和31个省级试点城市已陆续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陈竺表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要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形成持续内在动力;要确定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经验成熟的重点政策措施向全国推广,让群众尽快享受到公立医院改革实惠。各地可按照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精神和上述重点,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主动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

 

  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17.4元,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155.3元,其中政府补助达人均126.1元。陈竺表示,随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和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配套资金;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使群众更多受益。

 

  陈竺特别指出,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的不断改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改革“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转变坐等病人的服务模式,积极主动地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实现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目标。

 

  对于社会反映的医药费用增长较快的问题,陈竺表示,从各国经验看,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人口老龄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医药费用都会有一定幅度增长。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的增长也会影响医药费用水平。但是,医药费用的上涨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政府财政、基本医疗保障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短时间内医药费用过快上涨,将会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对于医改的感受。他强调,卫生部党组已把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医药费用上涨的趋势和原因,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人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控制目标和指标,采取综合措施,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以及一些重点专科医疗费用的较快上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所属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变化信息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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