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 2011-05-10

        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河南省将鼓励境外资本到河南举办医疗机构。


  河南省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河南省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限制。境外资本既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香港、澳门、台湾的资本在内地举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河南省将简化、规范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由河南省卫生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河南省卫生厅、商务厅制定,其中设立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的应征求河南省中医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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